东莞旧厂房改造出租屋
为了应对出租屋空置率提高的现状,有关部门建议对全市的出租住宅和厂房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在充分掌握各类房屋的分布和使用状况的基础上,限制出租房屋的建设。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把出租房屋消防和建筑安全作为房屋租赁的首要条件,对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坚决禁止出租。
有关部门建议,整合出租屋,合理规划廉租房建设。政府推进出租屋统包统租和廉租房建设时要充分考虑现阶段房屋租赁市场承受能力,不能盲目建设,减轻对居民出租屋造成的冲击。可在远离居民点的工业区利用空置厂房改建廉租房,既避免了对村民出租屋的影响,又可以切实解决新莞人住房需求。
同时,建设农民公寓要和旧村、旧厂改造相结合,坚持“建新拆旧”和“一户一宅”的原则。如要占有新增建设用地,应先拆除原有的旧村、旧厂用地。搬进村居民公寓的村(社)可与村民协议,收回旧的宅基地,给予适当补偿。
有关部门还建议引入市场化管理模式加强出租屋管理,如成立“二手房东”协会、改建出租屋为老年公寓或新莞人公寓等,同时合理配置厂区生活设施建设,改建出租屋为员工宿舍,吸引新莞人到出租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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